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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区城管局牵头确定了南京经开区依照本条例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具体区域如下:
绕城公路(柳塘立交——二通道段)以东,小漓江路以南,炼西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北合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