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南网页版网站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3-03-10 14:0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10日-20233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670万支注射剂项目

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和路5

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335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及现有生产线(不新增设备),采用溶解、混合、调节pH及灌装等工艺,建设“年产1670万支注射剂项目”,主要从事维生素K1注射液、醋酸加尼瑞克注射液、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及特立帕肽注射液的生产,建成后具有年产1670万支注射剂的生产能力。

废水:本项目设备、器具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收集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兴武沟,最终汇入长江。

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合溶解、调pH、充氮气、搅拌溶解、配液产生的有机废气利用现有生产挥发区设置万向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1号楼C车间收集的废气经现有碱液喷淋+汽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XG-FQ-03)排放,6号楼DF车间收集的废气经现有已设置的水喷淋+汽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XG-FQ-08)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车间内未被收集的混合溶解、调pH、充氮气、搅拌溶解、配液废气。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全部依托现有生产设备,不新增,仅通过增加工作时间达到扩建产能的目的。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变。根据现有项目例行监测结果,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过滤网铝制边框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滤芯、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桶、废试剂瓶、沾染化学品的废手套及车间通风过滤网、废活性炭、污泥、废铅酸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