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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3期)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2-12-29 17: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相关要求,现对涉及抽检不合格项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 南京齐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排查分析,是餐饮具洗涤消毒不彻底所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当罚〔20221106009号。

2. 南京苏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和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排查分析,是餐饮具洗涤消毒不彻底所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当罚〔20221106010号。

3.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柱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黑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排查分析,应是养殖运输过程中控制不当所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192元,罚款1000。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罚〔20221101024号。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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