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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2-12-01 14: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121212获取招标文件,并20221223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20437

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230元/公里。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技术指导、成果抽查和协助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备注:本项目供应商可兼投①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项目测绘服务、②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管线基础地理信息整理和补测项目监理。按项目①、项目②的顺序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可参与多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项目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工程测量专业,并包含工程测量监理子项)(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间:2022年121日至2022年127,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223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港大道100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及江南网页版官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9、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0、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c、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南网页版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方式:韩工025-85800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1212

联系方式:江工025-84207240-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8420724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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