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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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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施工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江南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0-04-10 15:0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招标条件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库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库入围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招标,分包一施工类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分包二施工类型包括:文勘清表施工。分包一共入围15家,分包二共入围5家,分包一、分包二不可兼报。服务期一年,根据通过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末尾20%的单位淘汰,考核前80%的单位招标人视情况考虑是否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库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此条均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1.分包一企业资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同时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及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分包二企业资质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1.分包一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分包二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的社保(20198-20201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此条均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

6.1分包一企业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在南京范围内承接过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在南京范围内承接过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在南京范围内承接过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注:以上合同仅需合同协议书部分和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即可,无需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6.2分包二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在南京范围内承接过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注:以上合同仅需合同协议书部分和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即可,无需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此条均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此条均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重要须知:分包一、分包二不可兼报。

报名时间:从20204100830分到20204131600分(节假日除外)

分包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期间,由投标人授权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23.14.156.17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0414日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否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分包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期间,由投标人授权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23.24.256.27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0414日统一发售招标文件,否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格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获取地点: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1107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4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4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待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委托时间,具体服务时间按工作需要)。

(二)分包一中标人数量:按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前15家中标。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为:15家以下(含),全部入选;15家以上选取前15家。

(三)分包二中标人数量:按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前5家中标。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为:5家以下(含),全部入选;5家以上选取前5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

联系人:王阳春、陈元辉

电 话:15105149905

传 真:/

邮 箱:2877422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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